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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允许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直付首付款

news2024-12-27 12:304371763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了一则通知,旨在帮助职工家庭减轻购房首付压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结合当地情况,明确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的具体条件、频次、额度、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 此通知适用于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楼盘需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缴存职工在自筹资金...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了一则通知,旨在帮助职工家庭减轻购房首付压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结合当地情况,明确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的具体条件、频次、额度、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

此通知适用于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楼盘需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缴存职工在自筹资金支付首付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夫妻双方可共办一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且与贷款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件、认购协议、自筹资金缴款收据及转账凭证等。办理流程包括前往市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申请确认书、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等程序。市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帐户。

此外,通知还规定了一些其他事项,比如首付金额变动后不再受理申请、实行首办负责制和台账管理制度、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后需退回提取金额等。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追责和业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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