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决定进一步放宽城镇地区落户条件 11月15日起施行
news2024-10-23 13:26906520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10月12日发布了一则通知,旨在进一步优化户口迁移政策,促进人才和劳动力资源有序流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相关通知精神,市政府经同意,决定自2024年11月15日起进一步放宽城镇地区落户条件。 此次调整主要包括:居住落户、租赁落户、投靠落户、人才落户、就业落户等方面的放宽,实施居住证转户籍制度,推动长三角城市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10月12日发布了一则通知,旨在进一步优化户口迁移政策,促进人才和劳动力资源有序流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相关通知精神,市政府经同意,决定自2024年11月15日起进一步放宽城镇地区落户条件。
此次调整主要包括:居住落户、租赁落户、投靠落户、人才落户、就业落户等方面的放宽,实施居住证转户籍制度,推动长三角城市群居住证互认转换等七项措施。具体而言,居住落户方面,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直系亲属可在本人合法产权住宅地址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至于租赁落户,则要求在绍兴市范围内连续居住登记满6个月,且本人(包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城镇地区无合法产权住宅的居民,可在租赁住房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此外,通知中明确指出,持有上海、江苏、安徽以及其他浙江地市颁发的居住证,或在上述区域内累计连续居住登记满6个月,符合绍兴市合法稳定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全市范围内申请居住证互认转换,享受当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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