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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集团拟将首创钜大私有化 注销价大幅溢价46.55%

news2024-10-30 01:51157290
2024年10月28日,首创钜大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首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86条的协议安排,计划私有化首创钜大有限公司。 根据公告内容,在2024年10月16日的交易时段后,要约人根据公司法第86条的规定,提出向计划股东私有化首创钜大的建议,该建议涉及注销计划股份,并向计划股东支付每股计划股份的注销价,以现金形式支付,并将股份从联交所撤销上市。...

2024年10月28日,首创钜大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首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86条的协议安排,计划私有化首创钜大有限公司。

根据公告内容,在2024年10月16日的交易时段后,要约人根据公司法第86条的规定,提出向计划股东私有化首创钜大的建议,该建议涉及注销计划股份,并向计划股东支付每股计划股份的注销价,以现金形式支付,并将股份从联交所撤销上市。

该计划要求注销所有计划股份,每股计划股份的现金注销价为0.85港元。现金注销价为每股0.85港元,比联交所最后交易日报收价每股0.58港元溢价46.55%。若该计划获得批准并实施,所有股份将归要约人的最终母公司首创集团全资所有。

该建议允许计划股东以溢价退出,注销价较股份最后交易日的收市价0.58港元溢价约46.55%,较过去30至9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每股0.60港元和0.51港元分别溢价41.75%和65.44%。

截至公告日期,要约人直接持有首创钜大约65.72%的已发行股本,并由首创城市发展集团全资拥有,而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是首创集团全资拥有的。

公告显示,由于股份的交易价格和流动性长期表现不佳,首创钜大没有通过股权融资筹集资金的能力,同时不得不继续承担与维持上市地位相关的各种成本。因此,私有化后撤销上市能节省成本。

要约人已委任中金公司为该建议的财务顾问。

此外,公告表示,首创钜大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自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起恢复在联交所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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