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支持多子女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12月31日发布消息称,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旨在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通知中提出,将推进多子女家庭差异化住房政策落实。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并在轮候顺序、分配面积、户型选择上给予适当照顾。聚焦青年群体的住房需求,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市场,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以下为《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全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健全市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现提出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措施。
一、强化生育服务支持
(一)强化生育保险保障。加强生育保险对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生活津贴等保障作用,落实相关待遇保障。落实未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研究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
(二)加大经济支持力度。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补贴。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三)完善生殖健康服务。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实施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加强生殖保健技术研发应用,提升生育医疗服务水平。优化孕产妇心理健康服务,强化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
二、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
(四)加强儿童医疗服务保障。推动儿科医联体建设,提高儿科医疗服务能力。落实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持续优化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五)推动托育服务普惠多元。深化托幼一体化建设,支持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增加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
(六)提高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建立科学育儿资源库,推广科学育儿知识与技能。
三、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
(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建立优质幼儿园,推动学前教育普惠。落实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优化课后服务模式,增加爱心托班办班点。
(九)强化住房支持保障。推进多子女家庭差异化住房政策,完善住房租赁市场。
(十)构建生育友好就业模式。推行柔性管理方式,建设生育友好岗位。加强女性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
四、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
(十一)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倡导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推动优生优育。
(十二)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加强人口和生育政策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共同营造生育友好氛围。
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推进。市发展改革委要统筹推进相关政策和服务建设。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人口监测。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细化配套措施,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