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年起为困难职工提供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
news2024-12-28 12:3021170763
2023年12月26日,为了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水平,天津市发布了《关于困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这一政策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根据新规定,天津市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如果属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边缘家庭或特困供养人员,并且在上一自然年度内有还款记录,均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利息补贴。补贴金...
2023年12月26日,为了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水平,天津市发布了《关于困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这一政策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根据新规定,天津市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如果属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边缘家庭或特困供养人员,并且在上一自然年度内有还款记录,均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利息补贴。补贴金额为借款人在上一年度所偿还公积金贷款利息的50%,其中包括组合贷款的公积金部分,但不包括罚息。符合条件的借款人需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提交上年度的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补贴金额将直接打入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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