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年起为困难职工提供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
news2025-01-03 12:3063126763
12月26日,天津市发布了《天津市困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政策通知》,旨在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水平。新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根据此政策,符合条件的天津市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即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特困供养人员,并且上一年度有还款记录,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利息补贴。补贴金额为借款人上一年度...
12月26日,天津市发布了《天津市困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政策通知》,旨在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水平。新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根据此政策,符合条件的天津市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即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特困供养人员,并且上一年度有还款记录,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利息补贴。补贴金额为借款人上一年度已支付的公积金贷款利息的50%,其中包括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利息,但不包括罚息。符合条件的借款人需在每年12月31日前申请上一年度的补贴,经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划入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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