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保障性住房实行配售制 实行一房一价
12月26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了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包括配售价格、面积标准、配售管理和封闭管理等具体内容。
在配售价格方面,新建保障性住房的配售价格均价是由市住建部门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并组织市发改、资源规划、财政、国资、税务等部门进行研究形成一致意见,经市政府审定后确定的。这个价格主要由成本、税金和利润构成。而存量住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的配售价格则是由存量住房建设单位结合房屋成本及周边住房价格等因素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实行一房一价的原则,并向社会公布。
面积标准方面,新建保障性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主要在70-110平方米之间,引进人才住房的建筑面积可以适当放宽。而存量住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时,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
配售管理方面规定,保障性住房实行配售制度,并统一纳入市房屋联机备案系统管理。只有取得《哈尔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通知书》的家庭才能购买保障性住房。每个申请家庭仅能享受一套保障性住房,配售工作在选房配售时应当公开、公平和公正。购房人在交付使用后,需要依规定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审核准予登记后,不动产权证中会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封闭管理”这一注记。
封闭管理内容包括对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以防止违法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对于因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只能保留一套,其余的保障性住房会由市政府按照规定回购。再行配售价格会根据回购价格并结合经营管理成本等因素确定。
长期未出售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享有购买意愿的承租人可以优先购买。购房者在交付使用后需要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同时保障性住房不能用于生产经营,也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结构。保障性住房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并享有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