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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拟回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征集时间6月17日至7月17日

news2024-06-19 12:47652460
惠州市住建局发布了《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计划由政府指定的专业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以公平价格收购在该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但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征集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7月17日,征集范围涵盖了惠州市内7个县(区)中心区域内已建成但未销售的商品房房源。 收购房源必须符合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已获得竣...

惠州市住建局发布了《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计划由政府指定的专业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以公平价格收购在该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但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征集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7月17日,征集范围涵盖了惠州市内7个县(区)中心区域内已建成但未销售的商品房房源。

收购房源必须符合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已获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单套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房源权属清晰易于交易,所属项目周边交通等配套设施完善并符合一定车位配比要求。优先选择未售出的整栋或整单元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

参与房源收购征集需要提交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说明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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