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拟回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征集时间6月17日至7月17日
news2024-06-20 12:45340040
2024年6月17日,惠州市住建局发布了《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打算选择政府指定的专业化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以合理价格购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但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征集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7月17日。征集范围包括惠州市域内7个县(区)中心区域内已建成但未出售的商品房。 购买房源需要符合资产负债和...
2024年6月17日,惠州市住建局发布了《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打算选择政府指定的专业化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以合理价格购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但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征集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7月17日。征集范围包括惠州市域内7个县(区)中心区域内已建成但未出售的商品房。
购买房源需要符合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单套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房源权属清晰可交易、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等配套设施完善且满足一定车位配比的要求。此外,将优先选择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
参与购买房源的征集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说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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