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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决定进一步放宽城镇地区落户条件 11月15日起施行

news2024-10-21 01:36855240
绍兴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旨在优化户口迁移政策,促进人才和劳动力资源有序流入,推动新型城镇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相关通知精神,并经市政府批准,自2024年11月15日起,将进一步宽松城镇地区的落户条件。 这次调整的落户条件主要包括:居住落户、租赁落户、投靠落户、人才落户、就业落户等,同时开始实施居住证转户籍制度,并推进长三角城市群居住证互认...

绍兴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旨在优化户口迁移政策,促进人才和劳动力资源有序流入,推动新型城镇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相关通知精神,并经市政府批准,自2024年11月15日起,将进一步宽松城镇地区的落户条件。

这次调整的落户条件主要包括:居住落户、租赁落户、投靠落户、人才落户、就业落户等,同时开始实施居住证转户籍制度,并推进长三角城市群居住证互认转换等七项措施。其中,在居住落户方面,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直系亲属可以在本人合法产权住宅的房屋位置申请登记为常住户口。在租赁落户方面,居民在绍兴市范围内连续居住登记满6个月,并且没有合法产权住房的人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在租赁住房所在地的公共集体户申请登记为常住户口。

此外,通知还明确,持有上海、江苏、安徽以及浙江省其他地市颁发的居住证,或者在上述范围内累计连续居住登记满6个月,符合在绍兴市合法稳定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全市范围内申请居住证互认转换,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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