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即日起至11月5日征集存量商品房作保障房
news2024-10-30 01:07669790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告显示,即日起至11月5日,将接受市区内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此举旨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的决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根据公告,哈尔滨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收购工作。征集对象为市区内拥有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房源具备住宅...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告显示,即日起至11月5日,将接受市区内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此举旨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的决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根据公告,哈尔滨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收购工作。征集对象为市区内拥有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房源具备住宅性质、建筑面积小于120平方米、已办理竣工备案手续、权属、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等条件。优先考虑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出的楼栋项目。
收购价格参考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包括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以及不超过5%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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