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 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120㎡以内
news2024-11-11 12:3096746763
11月7日,河南省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租赁中心发布了《郑州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存量商品房征集收购公告》,决定在郑州市八区及登封市、巩义市、上街区、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范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出售或出租的方式,有效利用现有房源资源,缓解住房压力。 此次征集收购的房源需为已建成但未销售的商品...
11月7日,河南省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租赁中心发布了《郑州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存量商品房征集收购公告》,决定在郑州市八区及登封市、巩义市、上街区、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范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出售或出租的方式,有效利用现有房源资源,缓解住房压力。
此次征集收购的房源需为已建成但未销售的商品房和优质在建项目,项目区位要求交通便利、配套齐全,具备一定的设计水平、园林景观、物业服务等品质。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但可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和房地产发展趋势等因素适度放宽。所有参与项目的房源必须具备完备证件、清晰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符合金融机构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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