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保障性住房实行配售制 实行一房一价
news2024-12-31 12:3061120763
12月26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了最新的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涵盖了配售价格、面积标准、配售管理和封闭管理等方面。 在配售价格方面,根据保证项目资金整体平衡的前提,新建保障性住房的配售价格均价由市住建部门依据建设单位申请确定,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形成一致意见后呈报市政府审定。新建保障性住房的配售价格由成本、税金和利润构成,而存量住房转化为保...
12月26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了最新的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涵盖了配售价格、面积标准、配售管理和封闭管理等方面。
在配售价格方面,根据保证项目资金整体平衡的前提,新建保障性住房的配售价格均价由市住建部门依据建设单位申请确定,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形成一致意见后呈报市政府审定。新建保障性住房的配售价格由成本、税金和利润构成,而存量住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的配售价格则由建设单位结合房屋成本及周边住房价格等因素合理确定。此外,保障性住房实行一房一价原则并向社会公布。
按照保基本的原则,面积标准规定新建保障性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70-110平方米为主,引进人才住房建筑面积可适当放宽。对存量住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的情况,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配售管理方面规定了保障性住房实行配售制,并统一纳入市房屋联机备案系统管理。只有取得《哈尔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通知书》的家庭才能购买保障性住房,每个申请家庭仅能享受一套保障性住房。配售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采取摇号等方式组织选房配售,其中每个项目原则上只有一个配售方案。购房人在交付使用后应按规定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在不动产权证中注记及不动产登记簿里记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封闭管理”等信息。
封闭管理要求严格封闭管理保障性住房,禁止违法违规将其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对于继承、受赠方式取得的其他保障性住房,市政府按规定回购,购买家庭取得的保障性住房不得在五年内申请回购。长期闲置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有购买意愿时可优先购买。购房人交付使用后需缴纳特定费用,保障性住房不得用于生产经营等目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