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支持多子女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12月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显示,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今日发布《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其中提到,推进落实多子女家庭差异化住房政策。积极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纳入我市住房保障范围,并在轮候顺序、分配面积、户型选择上给予适当照顾。聚焦青年群体阶段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市场,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以下为《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全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健全我市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现就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出如下措施。
一、强化生育服务支持
(一)强化生育保险保障。加强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生活津贴等保障作用,落实相关待遇保障。落实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未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研究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政府)
(二)加大经济支持力度。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情况,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建立合理的成本共担机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按照50%比例申请补贴。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各区政府)
(三)完善生殖健康服务。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深入实施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做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加强生殖保健技术研发应用,提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产后保健等生育医疗服务水平,规范诊疗行为,改善产妇生育体验。优化孕产妇心理健康服务,定期开展孕产妇心理健康问题筛查、识别和干预。强化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