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房地产止跌回稳20条“组合拳”
宁夏住建厅联合财政厅等部门于10月29日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旨在制定出台20条措施组合,从严控制增量、持续优化存量、提高供应质量等6个方面出发,以帮助老百姓实现住房改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实现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措施》明确了完善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与去化周期挂钩机制,对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市、县(区、市)暂停新增住宅用地出让,去化周期在18个月到36个月之间的地区将盘活多少供应多少。同时,审慎新增商业、办公、公寓等非住宅用地供应,允许用地单位分期分批办理证件、开发建设,以科学规划管理,并严格控制增量。
宁夏通过盘活存量用地、收购存量房来支持保障性住房和促进商业房改住改公,持续优化存量。措施还提出了实施国家专项债券收购盘活存量土地政策以及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支持企业贷款收购房企存量土地政策等措施,优先采用以购代建和房票安置方式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同时,按照以需定购原则,利用中央资金支持政策,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
为推动建设高质量住房,措施支持严格把关工程质量,提升住房品质。地产用地出让须与周边设施同步规划实施,支持市场主体规划建设高品质人居。同时,推动物业服务标准化、智慧化,促进物业服务质价相符。在消费端,宁夏将通过取消各类限制性条件、探索以旧换新、建立促销平台等方式稳定住房需求。另外,取消商品住房购买限制性政策、转让年限规定和住宅标准,使购买商品住房无需审核购房人资格,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即可转让。措施还鼓励各地制定以旧换新等购房补贴优惠政策,推动住房消费。
措施还对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存量房贷利率等进行了调整,支持地级市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推动房地产和建设工程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另外,将支持各地级市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等,以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建设。
宁夏将继续支持各地通过制定本地区具体措施,推动房地产市场实现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推进“一城一策”措施的落实,以此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